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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沿革

  • 1.本公司于民国六十四年由董事长郭木生先生发起筹设,创立时实收资本额为新台币肆佰柒拾万元整,并于六十四年八月二十日奉准设立。
    2.本公司创立之后,民国六十五年即于台北县土城乡购置厂地,成立印花厂,生产图染印花纸及印花布,(至七十二年土城厂房出售止,为当时我国印花纸、布之主要制造厂商)。
    3.民国七十四年购得现址杨梅厂区,(占地27,458坪)并于翌年成立染整厂,从事T/C、全棉等针织布疋之染色整理之加工业务。
    4.民国七十六年筹设织布厂,同年9月5日动工,七十七年七月一日完工并正式生产,共有各式水喷式织布机三百六十台,生产各种长纤布料。
    5.民国七十八年,染整厂再增置各种设备,除原T/C全棉等针织布之染整加工之外,并可从事涤纶纤维及锦纶长纤平织布料之染整加工。扩增设备后之染整厂连贯了织布厂,而完成织染一贯作业之流程,另外也扩大对其他织布厂之代工服务范围。
    6.为扩大业务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及使各种产程更趋一贯化,本公司自七十九年起陆续更新添购各项先进设备,提高竞争优势,并朝设备自动化、计算机化目标努力。
    7.民国七十九年为因应市场需求,强化研究开发编组,积极发展各种新布种及参与海外展示会,更增加资本额为新台币伍亿元成为公开发行公司。
    8.民国八十年本公司更致力于产制高质量之布种,引进新式机器、提升产能。实收资本额增为新台币陆亿元。
    9.民国八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股票正式在台湾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买卖。
    10.民国八十一年九月八日本公司为扩充设备,增加生产量于彰化县芳苑工业区新建厂房,并同时扩增染整设备,提升产品质量,实收资本额增为新台币壹拾亿贰仟万元。
    11.民国八十二年本公司运用盈余转增资,扩充织布机台及更新染整设备,产制高级布种,实收资本额变更为新台币壹拾贰亿贰仟肆佰万元。同时彰化纺织厂也于下半年陆续开工生产,使本公司之产品更具多样化。
    12.民国八十三年本公司办理现金增资,兴建汽电共生设备,以稳定生产动力,并偿还借款,改善财务结构,实收资本额增为新台币壹拾柒亿柒佰陆拾万元。
    13.民国八十三年底本公司为提升产品多样化,将部份织布机台汰旧换新,于八十四年中完成,以产制更高质量与多样化的布种。
    14.民国八十四年十二月本公司各厂所生产之产品均取得ISO-9001国际认证合格登录。
    15.民国八十五年本公司增购新式强捻机台及染色机台,于八十五年第四季全部完成量产销售。另投资约肆仟万元扩建生物处理、化学处理、污泥处理,扩建后废水处理放流水远低于环保署公告放流水标准。
    16.民国八十六年本公司改选董监事,由郭木生、郭能章、陈有财、郭绍仪及力丽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当选董事,郭锦德当选监察人,于七月十六日正式就职,任期三年。
    17.民国八十六年本公司办理现金增资,于彰化县芳苑工业区兴建锦纶纺丝厂,于民国八十八年第二季试车量产。
    18.民国八十七年本公司办理现金增资,于彰化县芳苑工业区兴建锦纶聚合厂,于民国八十九年第一季试车量产;另于杨梅厂区扩建染整厂,于民国八十八年第三季试车量产。
    19.八十七年投资约捌仟万元扩建第四期废水工程,扩建后废水处理放流水远低于环保署公告放流水标准。
    20.民国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本公司改选董监事,新任董事为郭绍仪、郭木生、郭能章、郭锦德及力丽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海,新任监察人为力丽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陈有财,任期自八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至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止。
    21.民国八十九年于杨梅厂区兴建涂布厂,月产能300万码,九十年三月试车量产。
    22.民国八十九年彰化纺织厂取得三合一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OHSAS18001安全卫生管理)。
    23.本公司所产制之各种锦纶粒、锦纶丝、长纤布类,自应市以来业绩成长十分快速,质量相当稳定,无论国内外市场皆已受到客户之肯定与赞许。
    24.民国九十一年第四季成立制品事业部,使纺织产业达到完全之垂直整合。
    25.为扩大产品范围,于民国九十二年初斥资新台币379,000,000元,购入拥有162台生产长短纤交织布剑带式织布机之新竹厂。
    26.民国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本公司改选董监事,新任董事为郭绍仪、郭木生、郭能章、郭锦德、及力丽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东贤,新任监察人为陈有财、郭铨庆,任期自九十二年六月十八日至九十五年六月十七日止。
    27.民国九十三年第二季,出售新竹厂机台及附属设备等,总金额为新台币93,450,000元。
    28.民国九十四年,陆续扩充三条锦纶聚合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之产能为每日100吨,预计完成后将可增加每月9000吨之产能。
    29.九十五年于大陆成立孙公司力宝龙(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0.民国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本公司改选董监事,新任董事为郭绍仪、郭木生、郭俊男、力丽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陈炳煌、力丽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陈焰麟,新任监察人为郭铨庆、詹明朗,任期自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至九十八年六月十三日止。
    31.民国九十六年九月二十日力丽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辞董事乙席,于九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补选乙席董事,新任董事为陈炳煌。
    32.民国九十六年完成扩建日产能300吨的锦纶聚合二厂,于第二季顺利投产,锦纶粒产能扩增为每月27,000吨。
    33.民国九十七年考虑生产成本日渐加重,将燃油蒸汽锅炉全面转换燃煤设备,于民国九十八年完工使用。
    34.民国九十八年为提升竞争力,推动去瓶颈工程,于民国99年第一季完工,锦纶粒日产能将由800吨提升至1,100吨,以成为全球最大锦纶粒供货商为目标。
    35.民国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本公司改选董监事,新任董事为郭绍仪、力丽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陈焰麟、陈炳煌、郭济纲、谢植元,新任监察人为郭俊男、詹明朗,任期自98年6月19日至101年6月18日止。
    36.民国九十八年底杨梅织布厂因应市场低价削价竞争,进行喷水织布机汰旧换新,让公司生产布种更趋多样化,并朝高附加价值及差异布种发展。
    37.民国一百年完成彰化织布厂增设各式喷气织机计126台,不仅节约水资源,更能生产多元产品、提升不少产能。
    38.民国一百零一年陆续再引进各式织机,包括彰化织布厂18台喷气织机、40台喷水织机及杨梅织布厂53台喷水织布机。
    39.斥资约20亿元打造锦纶粒第六条生产线,该新产线于一百零五年第二季投产。
    40.重启杨梅染一厂,新增520(吨/月)染布及250(吨/月)染色纱产能,于一百零五年第三季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