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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組成及運作

  •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組成及運作之介紹:

    一、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與
    經歷

         
    職稱/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獨立董事 / 詹以珍      v(召集人)      v(召集人)
    獨立董事 / 盧啟昌 v ( 委員 ) v ( 委員 )
    獨立董事 / 施雲鵬 v ( 委員 ) v ( 委員 )
     






     
    姓名 詹以珍 盧啟昌 施雲鵬
    學(經)歷 臺灣大學EMBA管理學院
    國際企業管理組
    東吳大學會計研究所
    緯創德林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會計師
    倍力資訊(股)公司
    董事
    臺灣大學機械工程系
    臺灣塑膠(股)公司
    機械工程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會計師
    瀚宇博德(股)公司
    獨立董事
    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
    土木系環工組
    崑鼎綠能環保(股)公司
    總經理/董事/顧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垃圾資源回收廠興建工程處
    組長



    二、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6年設置審計委員會,委員計3人,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旨在協助董事會提高公司治理績
           效,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得請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並提供
           相關必要之資訊。其職權包括: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
              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一)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10 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 註
    召集人 詹以珍 6 0 100 114.6.13  新 任
    委    員 盧啟昌 10 0 100 114.6.13  連 任
    委    員 施雲鵬 4 1       66.67 114.6.13  新 任
    召集人 李道明 4 0 100 114.6.13  解 任
    委    員 歐宇倫 3 0   75 114.6.13  解 任
    *114年6月13日全面改選董事,故改選前召開 4 次,改選後召開 6 次。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二)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意見之處理:

     
    日 期 第3屆
    審計委員會
    議 案 內 容 摘 要 反對意見、
    保留意見或
    重大建議項目
    審計委員會
    決議之結果
    審計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114.02.05 第22次 1.變更及委任114年度簽證會計師案。
    2.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3.資金貸與他人案。
    4.背書保證案。
    無 同意 無
    114.03.14 第23次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3.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情形案。
    5.資金貸與他人案。
    6.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7.背書保證案。
    無 同意 無
    114.04.22 第24次 1.調整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2.背書保證案。
    3.調整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無 同意 無
    114.05.13 第25次 1.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2.關係人交易案。
    3.派任財務主管案。
    無 同意 無
    日 期 第4屆
    審計委員會
    議 案 內 容 摘 要 反對意見、
    保留意見或
    重大建議項目
    審計委員會
    決議之結果
    審計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114.06.13 第1次 推選召集人乙職。 無 同意 無
    114.06.30 第2次 調整資金貸與他人案。 無 同意 無
    114.07.30 第3次 1.資金貸與他人案。
    2.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無 同意 無
    114.08.12 第4次 背書保證案。 無 同意 無
    114.11.05 第5次 1.修訂「防範內線交易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2.背書保證案。
    3.資金貸與他人案。
    4.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無 同意 無
    114.12.24 第6次 1.訂定115年度稽核計劃案。
    2.訂定115年度公司營運計畫案。
    3.取得資產案。
    4.背書保證案。
    5.資金貸與他人案。
    6.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無 同意 無

           (三)審計性委員會運作績效內部自評:
               
           
    1.評估期間為受評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執行評估期間,應於受評年度之次年第一季前完成。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共計 22 項指標,評量結果「5:極優」12 項、「4:
                優」9 項及「3:良好」1項,指標較前一年度差異不大,顯示審計委員會整體運作情況完善,符合公司治理之要求,有效增進董事會職能。並於113年3月14日董事會
    提報績效評估結果。

     
    自評五大面向 項目 評分結果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項 4.00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5項 4.80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7項 4.14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3項 5.00
     內部控制 3項 4.00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2年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旨在落實公司治理,並健全
           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每年應至少召開二次,得請董事、公司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
           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本委員會之職權包括: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一)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3 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 註
    召集人 詹以珍 2 0   100 114.6.13  新 任
    委    員 盧啟昌 2 0   100 114.6.13  連 任
    委    員 施雲鵬 2 0   100 114.6.13  新 任
    召集人 李道明 1 0   100 114.6.13  解 任
    委    員 歐宇倫 1 0   100 114.6.13  解 任









    *114年6月13日全面改選董事,並完成委任薪酬委員,故改選前召開 1 次,改選後召開 2 次。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二)薪酬委員會檢討與評估資訊如下:
     
    日 期 第5屆
    薪資報酬委員會
    議 案 內 容 摘 要 薪酬委員會
    決議之結果
    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4.05.13 第10次 1. 董事酬勞分配案。
    2. 派任財務主管乙職。
    同意 無意見
    日 期 第6屆
    薪資報酬委員會
     議 案 內 容 摘 要 薪酬委員會
    決議之結果
    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4.06.13 籌備會 推選召集人乙職。 同意 無意見
    114.11.05 第1次 修訂「薪資辦法」部份條文。 同意 無意見
    114.12.24 第2次 修訂「薪資辦法」部份條文。 同意 無意見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績效
    內部自評:

           1.評估期間為受評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執行評估期間,應於受評年度之次年第一季前完成。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量指標包含四大面向、共計 19 項指標,評量結果「5:極優」11 項、「4:優」7 項及「3:良好」1項,指標較前一年度差異不大,  顯示薪資報酬委員會整體運作情況完善,符合公司治理之要求,有效增進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能。並於113年3月14日董事會
    提報績效評估結果。

     
    自評四大面向 項目 評分結果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項 4.25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5項 4.20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7項 3.86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3項 5.00











    四、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日 期 方式 對象 內容摘要 結果
    114.02.05 座
    談
    會
    會
    計 師
    1.112年審計品質指標報告。
    2.查核規劃階段:
    (1) 治理單位之職責。
    (2)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品質管理制度
    (3) 查核範圍及方法-將依據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  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4) 集團查核-組成個體及採用組成個體查核人員查核工作。
    (5) 重大會計政策、重大會計估計與重大事件或交易。
    (6) 顯著風險及關鍵查核事項-CHIP特定客戶銷貨收入真實性。
    (7) 查核過程中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本期未發現重大缺失。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永續揭露準則。
    獨立
    董事
    無意見
    稽核
    主管
    (1) 113年度追蹤改善進度說明。
    (2) 114年度第一季查核作業說明。
    (3) 內控制度有效性考核說明。
    114.03.14  座
    談
    會
    會
    計
    師
    查核完成階段:
    (1) 集團查核-組成個體及採用組成個體查核人員查核工作。
    (2) 重大事項及期後事項-無。
    (3) 關鍵查核事項-未發現重大異常,尚屬合理。
    (4) 總結-未發現11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有重大違反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IFRSs編製。
    (5) 其他提醒事項。
    獨立
    董事
    無意見
    稽核
    主管
    114年度第二季查核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