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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組成及運作

  •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組成及運作之介紹:

    一、功能性委員會成員

         
    職稱/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獨立董事/ 詹以珍      v(召集人)      v(召集人)
    獨立董事/ 盧啟昌 v ( 委員 ) v ( 委員 )
    獨立董事/ 施雲鵬 v ( 委員 ) v ( 委員 )
     







    二、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6年設置審計委員會,委員計3人,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旨在協助董事會提高公司治理績
           效,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得請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並提供
           相關必要之資訊。其職權包括: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
              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一)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4 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獨立董事 詹以珍 4 0 100%
    獨立董事 盧啟昌 4 0 100%
    獨立董事 施雲鵬 2 1 50%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意見之處理:
     
    日 期 第3屆
    審計委員會
    議 案 內 容 摘 要 反對意見、
    保留意見或
    重大建議項目
    審計委員會
    決議之結果
    審計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114.02.05 第22次 1. 變更及委任114年度簽證會計師案。
    2. 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3. 資金貸與他人案。
    4. 背書保證案。
    同意
    114.03.14 第23次 1. 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3. 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4.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情形案

    5.資金貸與他人案。
    6.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7.背書保證案。
    同意
    114.04.22 第24次 1. 調整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2.背書保證案。
    3.調整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同意
    114.05.13 第25次 1. 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2. 關係人交易案。
    3. 派任財務主管案。
    同意
    日 期 第4屆
    審計委員會
    議 案 內 容 摘 要 反對意見、
    保留意見或
    重大建議項目
    審計委員會
    決議之結果
    審計委員會
    意見之處理
    114.06.13 第1次 推選召集人乙職。 同意
    114.06.30 第2次 調整資金貸與他人案 同意
    114.07.30 第3次 1.資金貸與他人案。
    2.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案。
    同意
    114.08.12 第4次 背書保證案。 同意

           (三)審計性委員會運作績效自評: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指標包含五大面向、共計 22 項指標,評量結果「5:極優」12 項、「4:
                優」9 項及「3:良好」1項,指標較前一年度差異不大,顯示審計委員會整體運作情況完善,符合公司治理之要求,有效增進董事會職能。並於113年3月14日董事會
    提報績效評估結果。

     
    自評五大面向 項目 評分結果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項 4.25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5項 4.40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7項 4.29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3項 5.00
     內部控制 3項 4.67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2年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旨在落實公司治理,並健全
           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每年應至少召開二次,得請董事、公司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
           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本委員會之職權包括: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一)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召集人 詹以珍 0 0   %
    委    員 盧啟昌 0 0   %
    委    員 施雲鵬 0 0   %









           (二)114年度薪酬委員會檢討與評估資訊如下:
     
    日 期 第5屆
    薪資報酬委員會
    議 案 內 容 摘 要 薪酬委員會
    決議之結果
    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4.05.13 第10次 1. 董事酬勞分配案。
    2. 派任財務主管乙職。
    同意 無意見
    日 期 第6屆
    薪資報酬委員會
     議 案 內 容 摘 要 薪酬委員會
    決議之結果
    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4.06.13 籌備會 推選召集人乙職。 同意 無意見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績效自評: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量指標包含四大面向、共計 19 項指標,評量結果「5:極優」11 項、「4:優」7 項及「3:良好」1項,指標較前一年度差異不大,  顯示薪資報酬委員會整體運作情況完善,符合公司治理之要求,有效增進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能。並於113年3月14日董事會
    提報績效評估結果。

     
    自評四大面向 項目 評分結果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項 4.50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5項 4.60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7項 4.29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3項 5.00











    四、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日 期 方式 對象 內容摘要 結果
    114.02.05


    計 師
    1.112年審計品質指標報告。
    2.查核規劃階段:
    (1) 治理單位之職責。
    (2)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品質管理制度
    (3) 查核範圍及方法-將依據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  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4) 集團查核-組成個體及採用組成個體查核人員查核工作。
    (5) 重大會計政策、重大會計估計與重大事件或交易。
    (6) 顯著風險及關鍵查核事項-CHIP特定客戶銷貨收入真實性。
    (7) 查核過程中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本期未發現重大缺失。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永續揭露準則。
    獨立
    董事
    無意見
    稽核
    主管
    (1) 113年度追蹤改善進度說明。
    (2) 114年度第一季查核作業說明。
    (3) 內控制度有效性考核說明。
    114.03.14 



    查核完成階段:
    (1) 集團查核-組成個體及採用組成個體查核人員查核工作。
    (2) 重大事項及期後事項-無。
    (3) 關鍵查核事項-未發現重大異常,尚屬合理。
    (4) 總結-未發現11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有重大違反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IFRSs編製。
    (5) 其他提醒事項。
    獨立
    董事
    無意見
    稽核
    主管
    114年度第二季查核作業說明。